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设备标示标牌及其附属材料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10-05001
受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负责组织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设备标示标牌及其附属材料采购的招标活动。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设备标示标牌及其附属材料采购。
招标单位: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施工现场。
2.招标范围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主要规格参数、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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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主要规格要求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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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标示标牌及其附属设备 |
垛位、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牌等(详见技术文件) |
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项目施工现场 |
合同签订后25日 |
2.1本次招标货物用于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港区内使用。
2.2招标范围:设备标示标牌及其附属设备生产、供货、现场指导及售后服务。
2.3投标人特别注意事项:
合同形式:设备采购合同。
交货期:25天(日历日)
2.4合同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2012年1月至今,完成过不少于3个类似标志牌制作安装的项目,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附业绩证明材料,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10月11日9:00起至2017年10月15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