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神东矿区石圪台煤矿
2.2 项目概况:石圪台选煤厂产品仓仓顶区域、石圪台煤矿原煤仓仓顶区域、石圪台选煤厂压风机房区域均有民居,当地居民数次向我公司反映风机噪音污染非常严重,同时根据神东公司环保处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来看,场区内辐射的噪声已经对场界围墙外的民居产生了较大的噪噪音污染。神东公司领导对此噪音污染问题非常重视,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为改善场内人员工作环境,同时为了防止发生噪声污染环境民事纠纷,保障正常生产,决定对以上三处场内噪声源进行治理,以改善场内及场界的区域声环境质量。
主要对所在场区内噪音源区域门、窗、墙面增设隔声措施、加通风设施,配套消声器等措施,对噪音源进行降噪处理。经降噪治理后,厂界噪声达到环评所批复的二类标准,即昼间≤60 dB(A),夜间≤50 dB(A),且不影响现有设备的正常工作,不影响设备的维护与检查。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神东石圪台选煤厂产品仓仓顶区域噪音治理工程,石圪台选煤厂压风机房区域噪音治理工程,石圪台煤矿原煤仓仓顶区域噪音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及具体设计由投标人自行组织。主要对所在地的神东石圪台选煤厂产品仓仓顶区域,石圪台选煤厂压风机房区域,石圪台煤矿原煤仓仓顶区域进行降噪处理。经降噪治理后,厂界噪声达到环评
所批复的二类标准,即昼间≤60 dB(A),夜间≤50 dB(A),且不影响现有设备的正常工作,不影响设备的维护与检查。
2.4 计划工期: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27日,施工总日历天数133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该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2012年-2017年)内已竣工日期在2012年1月1日至今的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机电设备降噪治理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在本单位注册),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5)本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6)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近五年(2012年-2017年)内已竣工日期在2012年1月1日至今的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机电设备降噪治理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7)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在神华集团各子公司承接的工程及国内其他工程中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且无履约信誉较差记录。
(9)投标人未在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禁止投标名单内。
3.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设计资质的投标人。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标。
(1)请在2017年10月13日上午8:30日至2017年10月19日下午16:30,登录找到拟参加的项目及标包,扫描购标登记所需文件后上传提交购标申请
(2)购标登记所需资料(该资料仅为购买招标文件时使用):
A、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B、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2)、4)、5)所要求的证书。
C、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3)、6)所要求业绩的合同。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③(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④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⑤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踏勘现场:统一组织。
踏勘时间:2017年10月20日9: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