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满洲里热电厂新增供热改造项目上东城换热站混水施工
1.2项目地点:满洲里热电厂一分厂东侧、佳润上东城小区内
1.3 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满洲里热电厂新增供热改造项目上东城换热站混水施工,本工程建设的换热站主体已建成,投标方负责提供全套的直供混水系统设计、全部工程所需设备材料采购、设备安装、电缆敷设、设备基础、支吊架和电缆桥架敷设、混水站内照明、墙体粉刷、站内地面铺砖、防盗门安装、卫生间通风、排水,系统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1.5投标人需知:
1.5.1.本工程招标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投标范围包括工程设计、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和服务等。
1.5.2.本工程建设混水站自控系统需接入满洲里热电厂热网集中监控系统内,达到远程监控标准,投标报价时包含与此系统对接时厂家调试费用5000元。
1.5.3.工程结算方式:付90%结算款,留10%质保金,质保期1年。
1.5.4.工程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17年12月20日。
1.5.5.投标单位投标前需对工程内容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统一时间组织踏勘。踏勘请与招标人联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并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 投标人应具有自主研发直连混水站技术的能力和相关经验,并提供不少3个且成功运行的直连混水技术业绩,或换热站自动控制业绩,或锅炉、暖通空调工程自动化控制安装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
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承诺函。
4.投标人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6.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8.投标人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9.未有国家、行业、内蒙古能源发电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0月14 日9:00起至2017年 10月 18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证书扫描、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相应业绩扫描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整。
3.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4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0月14日9:00起至2017年10月23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