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新闻 » 正文

第十四师叶和高速-昆玉市-新建农场公路工程(监理第一合同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第十四师叶和高速-昆玉市-新建农场公路工程(监理第一合同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第十四师叶和高速-昆玉市-新建农场公路工程
第十四师叶和高速-昆玉市-新建农场公路工程(监理第一合同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第十四师叶和高速-昆玉市-新建农场公路工程已由兵团交通局以兵交发【20179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第十四师公路建设项目管理部,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

2.2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的工程为路基、路面、桥涵及附属设施等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12个月;

2.4标段划分:

省道,全长30Km。其中:K16+000~K45+000段,建设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12m。桥涵设计汽车载荷等级为:公路-I级;

施工第一合同段:K16+000~K30+000段;

施工第二合同段:K31+000~K45+000段;

监理第一合同段:施工第一合同段(K16+000~K30+000段)施工全过程监理;

监理第二合同段:施工第二合同段(K31+000~K45+000段)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内在新疆公路建设中无不良从业行为,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按《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兵交发﹝2012﹞28号)的规定完成备案,在兵团交通局网站上完成注册,并将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系统》。

3.2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乙级(含乙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且近三年内在新疆公路工程建设中无不良从业行为,具有良好业绩,并按《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兵交发[2012]28号文)的规定完成备案,在兵团交通局网站上完成注册,并将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5投标企业应提供2016年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等级证明。

3.6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需在项目所在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进行企业注册,注册成功后在网上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21日。根据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开标前,投标单位无故放弃已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xjbt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