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平工业场地15T锅炉房烟气脱硝脱硫除尘改造及设备采购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长平工业场地15T锅炉房烟气脱硝脱硫除尘改造及设备采购总承包
1.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批准文号:发展规划局〔2017〕46号
1.4 招标编号:SXSN201710G01
1.5 建设地点:山西省高平市寺庄镇境内
1.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招标内容:拆除原长平15T锅炉房场地内的引风机及其烟道、脱硫塔及其基础、除尘器。将电除尘改为电袋除尘,双碱法脱硫改为石灰-石膏法脱硫,新增一套脱硝工艺。采购相应的工艺设备。
2.2招标范围:设备采购,建筑施工,安装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具有总承包能力的独立法人;
3.2同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
3.3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考核证(B),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具有近五年内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6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须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应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B);
(3)近五年内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验收或接收证书等有效证明的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持4.1所述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不邮购。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