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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营销服务与运营管理中心2017-2018年营销技改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营销服务与运营管理中心2017-2018年营销技改招标招 标 公 告招标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营销服务与运营管理中心2017-2018年营销技改招标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营销服务与运营管理中心2017-2018年营销技改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1、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营销服务与运营管理中心2017-2018年营销技改招标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工程

4、本次招标内容:详见附表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投标人提供的销售业绩需要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合同及所对应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为准。合同请提供合同封面、供货数量清单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请提供复印件及数量清单。

5、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6、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7、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8、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0、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具体封装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5)。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在查询函出具之日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2、更多资格要求,详见各标段附表。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0月23日~ 2017年10月27日

(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2、获取招标文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并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标段号及联系方式);

(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6)附表中的专用资格要求;

(7)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的,需提供证书;

(8)部分产品如需代理,代理商需提供本单位的(1)-(6)项资质、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及生产厂家的(3)、(4)、(5);

(9)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10)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

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截标及开标时间:

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商务技术标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经济标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截标及开标

七、标书款:

本项目标书款为: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和《》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标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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