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工期要求
1.1项目概况
格尔木华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45MW光伏电站位于格尔木东出口109国道北侧光伏园区内,距市区约30km,距109国道约5km。
华能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35MW光伏电站位于格尔木东出口109国道北侧光伏园区内,距市区约30km,距109国道约5km。
华能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26MW光伏电站位于海南州共和县一塔拉光伏园区内。
共和华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25MW光伏电站位于海南州共和县二塔拉光伏园区内。
格尔木华能拓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50MW光伏电站位于格尔木东出口109国道北侧光伏发电园区内。
1.2招标范围
本项目清洗方式主要以机械及高压水枪冲洗为主,气温较低,无法进行水洗时需采用人工擦洗。 清洗总面积为2528405.82㎡,其中格尔木华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电池组件总面积约285699.15 m2;华能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电池组件清洗总面积约968599.52m2;华能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电池组件清洗总面积约837521m2,共和华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电池组件清洗总面积约153954.1 m2,格尔木华能拓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清洗总面积约282632.05㎡。
1.3工期要求
本项目的服务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以下内容之一:设备安装、检修运检、清洗、保洁、维护等;
3)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的光伏电站组件清洗业绩;
4)投标人具有可在沙漠、戈壁及荒草地行驶的专用清洗车辆;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一旦投标人中标,必须具备同时在不同区域开展工作的能力;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0月26日9:00起至2017年11月1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等材料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37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