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街道办事处官庄小区绿化及小广场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街道办事处官庄小区绿化及小广场工程,包括绿化、停车位铺装、小广场、公厕、路灯等,总投资额约183万元,(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即投标人应处于正常的营业状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证件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代理服务37号窗口报名并办理资格预审事宜。只有资格预审合格、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管理班子成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提供资格证件、身份证、劳务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6年全年至近期,需明细到人),证明原件留存,缴费记录网上可查或投标单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公司到人社局查询投标单位社保,否则不予认可),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和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执业印章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项目经理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 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格证件审查后由代理机构暂押,未中标单位的开标定标后返还,中标单位待工程完工后返还。 4、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一个2014年7月1日至今承揽同类同规模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示网络查询截图、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文件缺一不可,经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备案)等相关业绩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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