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服务报名公告(第二次)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范围及内容: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为本院458名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含所有参保职工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患重大疾病身故人身保险)。 2、投保险种: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含所有参保职工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患重大疾病身故人身保险)。 3、保险责任: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对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北京市基本医疗报销标准内的医疗费用,投标人均按相应标准赔付保险金。 4、保险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即我院职工医疗费用报销的单据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5、赔付比例要求:(1)门诊:对普通病人、门诊特殊病人在起付线500元以上报销90%; 上午 8:30至11:30 下午 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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