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热网循环泵组用变频调速控制装置。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标书费(元) |
CHDTDZ074/17-SB-0101 |
热网循环泵组用变频调速控制装置 |
2套 |
816.00 |
四、项目概况
2016年至2017年将有829×104m2供热面积纳入电厂的供热范围,厂内两台机组实供面积将达到1800×104m2,厂内现有热源供热将存在缺口,须提升厂内热源的供热能力。因此,需开展2号机组循环水余热回收、循环水泵房和调峰蓄热系统建设。2017年开展2号机组循环水余热回收、调峰蓄热系统建设和2台热网循环水泵小汽机驱动改造。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制造、安装、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满五年且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提供2014-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同时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等级证明或资信良好证明书。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律师事务所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供的书面证明)
5、投标人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火电厂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6kV及以上中压变频器柜(变频调速控制装置等)整机设计及制造能力、供货能力,并提供不少于2个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合同的首页、供货范围、签字页原件的扫描件),要提供使用方联系人和办公电话。提供无关业绩或未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无效业绩) 。
6、本次招标所有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时间:2017年10月31日--11月07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31日--11月07日18时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