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淡海水取水口水下清淤项目
2.项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羊口镇
4.招标范围: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淡海水取水口水下清淤项目标段。主要包括(详见第三章 工程规范 技术要求)以下范围:
1)取水口两边及向外30米范围内300方淤泥清理及运输。
2)两个进水涵洞内淤泥清理及运输,涵洞规格:高1.6m,宽1m,涵洞内淤泥深0.5m,涵洞长50m,数量2个。
3)取水泵前池及入水口清淤,前池规格:宽3米,长30米,淤泥深0.5米,数量4个。
4)清理出来的淤泥放置招标方指定地点并远离取水口30米外。
5. 工程期限:2017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19日(3年),每次工期40天,暂定每年一次(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 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具有有效的潜水作业机构资质等级证书潜水作业四级及以上资质或潜水服务能力与信用评估等级证书潜水作业四级及以上资质,安全资质证书;
4)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2个水下施工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页以及能够体现招标公告要求的其他页);
5)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无一般人身伤亡及以上安全事故(提供投标单位开具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评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具备参与商务和技术文件的评标资格。
9.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购标:
(1)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