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新郑市观音寺镇岳口村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观音寺镇岳口村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编号:新财购-2017-277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 供货期及安装期:40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中所有内容 8、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9、采购预算金额:约187万元 二、报名条件: 2.1 投标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2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备生产或代理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能力,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承装(修、试)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前“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2.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里) 2.5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四、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 30日至11月 7日17:00止。 五 、投标保证金、标书费缴纳、投标文件接收: 1、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 叁万伍仟 元整; 标书费: 伍佰 元整/标段。 2、缴纳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账为准。 3、保证金支付日期:2017年10月 30日至2017年11月 7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4、标书费支付日期:2017年10月 30日至2017年11月 7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