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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汝南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被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汝南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

1.招标条件

本汝南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被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汝南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RN2017-039。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在汝南县境内17个乡镇(街道)的建设用地、坑塘、公共设施屋顶建设光伏扶贫电站,总规模30MW。本项目运营期为20年,运营期开始之日以光伏电站验收合格并网发电时间为准。 2.3招标范围:光伏电站的总承包工作(包括勘察、设计,由中标方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运营期内维保等全过程工程。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 期:90日历天。 2.6免费质保期:运营期内的维保服务指日常保养(含人员工资、配件更换等),全部运行维护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企业负责。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EPC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太阳能光伏电站工程安装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且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5)企业具备有效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体系认证证书;(6)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累计总规模不低于200MW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业务,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承包合同、中标通知书);(7)投标人确保20年内平均每瓦每年发电1度,不足部分由中标企业补齐或从运营维护费中提取(自行承诺)。 3.2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时间,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0 月 31 日8时00分至2017年 11 月 6 日17时30分期间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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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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