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周村国家税务局南闫分局篮球场改造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HY201703005 1 周村国家税务局南闫分局篮球场改造工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已办理上述“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2、具备由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3、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时间:2017年10月30日08时30分至2017年11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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