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热电有限公司#1、#2炉烟气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10-06086/0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青岛热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华能青岛热电有限公司#1、#2炉烟气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10-06086/01
华能青岛热电有限公司#1、#2炉烟气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青岛热电有限公司#1、#2炉烟气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
1.2招标范围:
(1)华能青岛热电有限公司#1、#2炉烟气脱硫用250目石灰石;
(2)华能青岛热电有限公司#1、#2炉烟气脱硫用325目石灰石;
(3)华能青岛热电有限公司#1、#2炉喷钙用200目石灰石。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的不良记录.
(6)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3 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有一家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同时具备条件的以先报名者为准,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
2.1.6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投标人资格条件:
2.2.1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营业范围应包括FGD用石灰石粉的生产、销售等项目。
2.2.2投标人必须有有充足、固定的原材料来源及仓储、运输的能力,与矿山单位有供货协议、与运输单位有运输协议;
2.2.3投标人应有产品质量检测能力,提供质量检测项目及设备清单;
2.2.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不少于1家烟气脱硫用石灰石粉供应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0月30日09:00时起至2017年11月3日17:00时止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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