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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兵团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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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兵团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通过兵发改投资发[2017]436号、兵发改函[2016]88号批准,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兵团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监理 二、项目编号:1741xjitc263 三、建设地点:第十二师五一农场。 四、资金来源:中央投资 五、建设规模:兵团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监理,包含项目设计施工图全部范围内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每天上午 10:00 - 13:00,下午15:30 - 19:30 (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生产建设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报名。 2.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7年10月30至11月3日每天上午 10:00 - 13:00,下午15:30 - 19:30 (北京时间)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登录后付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付费成功后,必须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将视其不参与此次投标,由此原因造成的否决投标及其它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八、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9楼会议室)。 十、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
电 话:0991-2358193
电 话:0991-8852232、8852519 传 真:0991-885223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支行 帐 号:107002457750 行 号:104881006022 E-mail:xjitc@126.com 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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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