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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洛宁县东宋镇郭村村通组道路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3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洛宁县东宋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洛宁县东宋镇郭村村通组道路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

受洛宁县东宋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洛宁县东宋镇郭村村通组道路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宁县东宋镇郭村村通组道路工程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代理机构招标编号:HNCA2017-ZB10-120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800681.00元 10、质量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提供近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近六个月以来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凭证或清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须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交通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交通或道路与桥梁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拟派五大员(安全员、质量(检)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具有相关专业且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5、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连续3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提供查询网址)若因人社部门系统故障无法查询,可由人社部出具相关证明及社保部门核实电话; 6、供应商2014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附网页版中标公告截图和网址); 1.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2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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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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