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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环保能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动力和控制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SHDL-17090601项目名称:梅州市环保能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动力和控制电缆采购1. 招标条件本为梅州市环保能源(

招标编号:SHDL-17090601

项目名称:梅州市环保能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动力和控制电缆采购 1. 招标条件 本为梅州市环保能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动力和控制电缆采购,招标人为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招标范围 2.1 设备名称 2.1.1 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动力和控制电缆 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台/套) 高压动力电缆10 kV 详见“动力和控制电缆招标技术规范” 一批 低压动力电缆0.6/1 kV 详见“动力和控制电缆招标技术规范” 一批 控制电缆450/750 V 详见“动力和控制电缆招标技术规范” 一批 计算机电缆300/500 V 详见“动力和控制电缆招标技术规范” 一批 电线500 V 详见“动力和控制电缆招标技术规范” 一批 2.1.2 交货期:紧急订单在10天内交货,常规订单在30天内交货。 2.1.3 交货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奇龙垃圾场。 2.2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动力和控制电缆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等内容。具体供货范围详见“动力和控制电缆招标技术规范”。 2.3 质量保证期:合同设备经全厂72+24小时整套试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1.2 投标人须为电缆设备的制造商,具有5年以上电缆的设计、制造经验。应具有10KV动力电缆的设计、制造能力,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型式实验报告、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3.1.3 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系列、ISO14001和GB/T28001-2001系列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 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3个及以上同类型产品(含高、低压以及控制电缆)的成套供货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3.1.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五年内未发生因电缆质量及数量问题而引起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使用单位的投诉处理等情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带上单位介绍信从2017年10月31日起至2017年11月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接受邮寄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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