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黄梅县财政局的委托,就黄梅县行政事业单位2018-2019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协议供应商资格组织公开招标,确定年度协议供应商。欢迎在黄梅县县内有经营场所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黄梅县行政事业单位2018-2019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协议供应商资格招标 二、项目编号:梅公共资源交易[2017]ZFCG-252号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本次招标内容:公务用车维修服务 五、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合格有效;具有一类、二类汽车维修资格的企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请投标人于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 11月 7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2:30时~5:30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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