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2018年节流器投捞作业 项目编号 SLG-2018Z014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项目概况:节流器投捞作业工程是指为满足气井实际生产需要,实施节流器投放作业及节流器打捞作业等工程施工。实现合作区块天然气生产安全、平稳进行,保证天然气单井生产的配产计划、泡排等排水采气工艺技术的顺利实施。 招标范围:预计投放直从井180口,水平井10口;打捞直从井40口,水平井10口。 合同估算价格:5442040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其它组织资格,经营范围须包含石油工程技术服务; 2、投标人须具备节流器投捞作业能力和施工经验的,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税务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明、开户行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施工单位拥有自主产权的节流器产品,在生产中得到广泛应用,并取得了认可的; 4、投标人队伍的设备及人员配置:项目经理1名(需有大专学历,熟悉各种采气井井筒作业的专业技能)。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练运用油嘴计算软件,熟悉区块地质条件,能分析井况,提出节流器投捞作业建议),每个班组至少配置技术员1名、HSE管理人员1名、外协人员1名(提供拟派项目所有人员所需证件原件)。 5、投标人近三年发生涂改???伪造、骗取资质准入等相关证书证件中标的,不允许投标。 6、投标人应以自有队伍参与投标,不允许以其它任何形式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近三年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提供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9、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节流器投捞作业等类似服务,提供业绩合同1份。 10、投标人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0月31日09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1月4日18时00分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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