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海阳核电3、4号机组非放射性化学实验室设备
项目地点:山东省海阳市留格庄镇
建设单位: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投资额的20%由股东出资,其余由银行贷款
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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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主要设备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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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YS-CHSE-BP-126-17 |
山东海阳核电3、4号机组非放射性化学实验室设备 |
1 |
用于水分析的仪器,主要如电导率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氧化还原电位滴定仪、溶氧仪、工业钠度计、工业酸度计、各种天平、显微镜、比色计、电感耦合等离子光谱仪(ICP)等。 用于油分析的仪器,如开口/闭口闪点仪、气相色谱仪、微水滴定仪、凝固点测定仪、电阻率测定仪、界面张力仪、泡沫体积测定仪、自燃点测定仪、空气释放值测定仪、破乳化度仪等。 包含仪器仪表及试验台安装、调试等。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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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经营状况良好;
(3)在近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三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一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一年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投标人无国家规定的因违法而限制投标的行为,如无违反行贿犯罪相关法律规定等;
(6)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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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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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东海阳核电3、4号机组非放射性化学实验室设备 |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 (2)投标人须具有实验室仪器的成套供货业绩; |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电子邮件方式
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邮箱,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委托授权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招标文件购买费的汇款证明;
(5)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2、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来人购买,发票在开标现场领取。
六、截标/开标时间
截标/开标时间:暂定2017年11月28日北京时间9:00(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