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计划国网浙江宁波供电公司2017年智能港口电能替代高压岸电宁波港示范建设监理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合格的投标单位。招标人以本公告的方式发布招标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1.1招标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宁波供电公司 1.2招标代理机构: 2.招标范围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服务期 1 国网浙江宁波供电公司2017年智能港口电能替代高压岸电宁波港示范建设监理项目 国网浙江宁波供电公司2017年智能港口电能替代高压岸电宁波港示范建设监理项目,工程总价为约247.92万元(监理费最高限价6.5528万元,共分5个码头的示范建设监理项目,各项目最高限价,具体见招标文件)。 浙江省宁波市 以工程开工报告为准至工程投产止 3.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1.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1.3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转包、分包合同的行为。 3.1.5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服务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3.1.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 110(66)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具有同等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或类似工程总监或总监代表经验。 3.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具备电力专业资格)或电力行业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开标日前五年内具有 3 年以上同类工程的总监或总监代表工作经验。 3.4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5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正常,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4.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10月 31日9:00至2017年11月 6日16:00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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