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公-安消防支队车辆维修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和财务状况,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车辆维修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汽车维修一类或二类资质。 3、企业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本地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维修服务人员、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本地拥有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同时携带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留我公司备案,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10月31日-2017年11月6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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