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述
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和华能临港(天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是中国华能
集团在天津临港经济区先后控股建设的两个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公司采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模式进行管理,现有职工近400人。本项目采用“统一招标,分签合同”的方式进行招标。
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是中国华能集团在天津临港经济区控股建设的清洁能源发电项目,装机容量265MW,是国内首座大型IGCC发电装置,2012年11月投产发电。IGCC机组包括空分、煤气化、合成气净化、动力岛四个部分,核心气化设备由华能自主研发,是国家“十一五”863计划重大课题和2015年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依托项目。
华能临港(天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经天津市发改委核准建设2台F级“一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发电,首套机组于2014年12月投产,现发电能力为463MW。
2.招标范围
安保服务工作主要内容为:负责各生产厂房内消防器材的检查、更换,协助业主主管部门处置火险、火情,搞好消防安全及预防工作。负责厂区内部治安巡逻管理,负责厂区昼夜门卫值班管理,负责现场内物资出厂放行的检查、验证及管理,负责检查所有人员、车辆进出现场证件的验证、登记及放行等。
对本项目详细描述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相关章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
- 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书》。
- 投标人近三年内有3家300MW机组及以上电厂安保工作业绩,正在执行的项目不低于2家,须出具合同复印件。
- 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从业信誉和从事火电企业治安保卫经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安保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 投标人具有:高级保安员证2人及以上、保安员证全员持有的资格(附证件),中控室保安员必须持有构建筑物消防员证。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纪录,信誉良好,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 提供由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近三年内无法律纠纷的证明。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0月31日17:00起至2017年11月7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6.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6.3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