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七批局控服务(2018-2019年生产单位大物业项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WHCGY-NMGJN-2016-052 一、采购条件 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超高压供电局委托,对乌海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批局控服务(2018-2019年生产单位大物业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乌海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七批局控服务(2018-2019年生产单位大物业项目)项目 2.标段划分:本项目未划分标段。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物业费、中小修、劳务费、电力设施保护费)。 5.服务周期:二年(2018-2019年)。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8.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服务内容 1.变电管理处八座变电站和输电管理处保洁工作; 2.输电管理处安保工作与变电管理处七座变电站和输电管理处院内设备区除草、防洪沟清理、清理积雪、绿化维护、设备区积沙清理; 3.变电管理处所辖八座变电站安保工作; 4.变电管理处所属七座变电站(不包括白同站)、输电管理处办公楼、检修楼内生活用品、电器、门窗、水、电等设施维修。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4.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招标的内容,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资金、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5.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建设主管部门或权威行业培训中心颁发的物业经理资格证书; 6.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经检察机关查询,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8.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或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项目的投标; 9.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合同纠纷问题; 10.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11.供应商近三年未被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 12.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 五、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06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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