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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电业局2017年小劳保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次的招标人为乌兰察布电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框架招标。2.招标范围见附件1。3.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次的招标人为乌兰察布电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框架招标。 2.招标范围 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的能力; 3.2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 3.5 具有所投产品的经营资格或生产许可; 3.6 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或网上下载)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3.7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0月至2017年10月)同类供货业绩3份。 3.2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31日到2017年11月6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3.4 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3.4.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4.2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4.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4.4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或网上下载)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3.4.5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0月至2017年10月)同类供货业绩原件3份; 3.4.6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须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有效变更证明; 3.4.7投标回执(详细格式见附件2); 3.4.8 报名时被授权人本人必须到场,否则招标人拒绝接受; 3.4.9在报名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同一投标人若同时报多个标段需将每个标段的报名资料独立胶装成册。 注:以上所有盖章资料必须是单位行政公章。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销售专用章、报价专用章等为无效报名资料,招标人拒绝接受。 4.招标文件售价 5.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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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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