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循环流化床锅炉定排乏汽余热回收利用研究与应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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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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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SB-GC-ZB-2017-008 |
循环流化床锅炉定排乏汽余热回收利用研究与应用项目 |
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4号机组循环流化床锅炉定排乏汽余热回收利用研究与应用项目方案设计、装置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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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循环流化床锅炉定排乏汽余热回收利用研究与应用项目。
2、拟建工程概况:4号机组(300MW)循环流化床锅炉定排乏汽余热回收利用研究与应用项目。在4号机组锅炉定排扩容器排汽管道上加装抽汽蝶阀后,将1-3t/h定排蒸汽引入布置在锅炉定排扩容器附近的定排回收装置中的分步回收器内。同时从轴加至#8号低加凝结水管道(冷渣器进水管道与凝结水管道三通附近)上引出冷却水进入位于定排回收装置上部的分部回收器,在独特的汽流组织与精确的配水作用下,通过分部冷凝与混合,使定排蒸汽被完全回收。凝结水被加热到80℃以上后,进入定排回收装置下部的集液分离罐,在这里,不凝气体自水中排出。经过加热的冷却水从装置底部出口经输出送往#6号低加进水管(冷渣器回水管与#6号低加进水管三通附近),定排蒸汽热能及凝水被回收利用。
3、资金来源:自筹。
5、项目地点:广东省乐昌市坪石镇。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要求:
5.1 投标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5.2 投标人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许可范围包含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节能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3 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二项以上(含二项)与本工程项目相类似的业绩(是指火电机组技术改造供货安装,或电力安装、检修维护承揽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4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近3年经审计财务报表。
5.5 投标人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6 投标人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供货、安装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7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8 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时间:2017年11月01日至2017年11月07日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