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北周庄镇金海洋工业区
建设规模:山阴电厂二期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供热工程
计划工期:本工程于2015年5月29日开工,计划于2017年8月30日1#机投产,2#机推后一个月投产。
招标编号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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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设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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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2017-P-EP-SY-016 |
伴热电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3.2伴热电缆选用纯进口,提供原产地证明和报关单(包装卷号与海关报关单一致),不接受进口品牌国内工厂供货。产品要求:伴热电缆表面必须印有生产厂家、规格、工作电压、标称功率(10℃)、最高维持温度(长期工作温度)不能低于121℃,最高承受温度不能低于250℃(以公司官方印刷样本及公司官方网站数据或样品为依据)。同时,进口伴热电缆须经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到制造商生产车间进行出厂检验(1人次3天),该检验费含在报价中;
3.3代理商投标的,必须提供进口品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商参与投标;
3.4制造商须具有相关资质及完备的ISO体系认证;
3.5投标人近五年内必须具有至少4台300MW及以上机组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必须是本次投标品牌在国内电力行业300MW机组及以上的业绩;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
3.7有母子关系、资产关联关系或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对同一个标段投标,有上述关系的投标人,只接受先报名者;
3.8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限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02日至2017年11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述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所有资料须装订成册):
A、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B、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C、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D、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等副本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E、完备的ISO体系认证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F、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G、银行资信证明及信用等级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H、近五年相关业绩表及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I、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限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加盖公章)
G、制造商授权书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4.2报 名 表:由投标单位自制,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全称、账户名称、基本帐户开户行、账号;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的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详细的报名信息(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