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灵寿县横山岭烈士陵园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已由灵寿县发展改革局以灵发改社会[2017]115号批准建设,以LSX-170921号核准招标方式,建设单位为灵寿县民政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灵寿县横山岭烈士陵园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监理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灵寿县横山岭烈士陵园建设项目。
2.3招标内容:包括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2.4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2.5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监理工作移交止。
2.6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处于合法正常经营状态。
3.2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1月1日09:00至2017年11月7日16:00。
注意:各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按无效处理。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3招标文件编制费:招标文件500元/份,由投标人在开标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1月21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h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