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2018年仪表配件框架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17-WZ-0647 一、招标条件 本 吉林石化公司2018年仪表配件框架采购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18年度全区仪表配件框架采购预测计划,共1517台/件 2.2招标范围: 全区仪表配件框架采购预测计划,共1517台/件 2.3技术要求: (或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4交货期: 按照买方订单要求时间交货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供应站 2.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7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附件中部分项目设有限价,如投标人在分项报价中,单笔超过限价,将否决投标。 2.8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货到最后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付款方式以电子承兑汇票为主,不接受预付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物资准入资格(一级或二级); 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投标文件中应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4、所供产品2015年至今,连续三年在石化行业仪表配件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 核实有效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1)有效业绩数量:5个(2015年、2016年、2017年,每年至少1份业绩); (2)有效证明文件形式:有效供货合同或增值税发票; (3)有效证明文件内容应包括: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最终用户名称、联系人等; 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如有伪造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中标候选人须具有每次设专人与工厂核对采购计划,送货到吉化公司仓储中心各供应站(东部供应站、中部供应站、西部供应站,东部与西部距离13.5公里),并办理入库验收及结算等相关事宜的能力。 7、中标候选人应当具备接受以下付款条件的能力:当月货到验收合格后,下月付90%货款,剩余10%货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到期后付款。每月付款总额的60%以上为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一般为6个月)或商业承兑汇票(中油昆仑银行出具,期限3-6个月); 8、2018年仪表配件框架采购金额为模拟金额,实际采购金额以每月双方确认的《框架协议采购结算确认单》的金额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均无不合格情况。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17-11-02 08:00:00至 截止时间:2017-11-10 23:59:59(北京时间)。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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