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启东风电场位于江苏省启东市寅兴垦区,336省道最东端,分一、二期工程,共装机185.5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其中一期为61台东方电气FD77型1.5MW风力发电机组,二期为47台上海电气2.0MW风力发电机组。
如东风电场位于江苏省如东县洋口镇,一期工程,共装机48兆瓦风力发电机组,为24台海装2.0MW风力发电机组。
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根据技术规范对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清洁能源分公司所属启东风电场C修材料、如东风电场生产物资进行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货清单。供货期为1个月。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2.1.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4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5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2.1.7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 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投标人应为能按招标内容提供合格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能提供本次采购正品产品和服务,注册资本金应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2.2投标人应提供2012年1月1日以来50 MW及以上风电场相关主要设备、材料的供货业绩,且已投入运行,并在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提供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主要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02日9:00起至2017年11月07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64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