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是华东电网主力调峰电源之一,经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能源〔2015〕707号”文核准。为满足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要求,对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独立评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安吉县境内,紧邻已建天荒坪抽水蓄能电站,地处华东电网负荷中心,至安吉县城公路里程25km,至杭州、上海、南京三市的公路里程分别为80km、175km、180km。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工程装机规模2100MW(6×350MW),电站枢纽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建成后主要承担华东电网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电站上水库位于山河港右岸横坑坞冲沟源头,东、西、北三面环山,南面为横坑坞沟口。与已投产发电的天荒坪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隔溪相望,库盆底部平坦而开阔,最低高程约885m,两岸山坡平顺。上水库设有主坝、副坝各一座,坝型均为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主坝最大坝高103m,副坝最大坝高77m。上水库正常蓄水位高程976m,坝顶高程980.2m,总库容为1099万m3。电站下水库位于山河港中游河段,在天荒坪电站下水库下游,两坝址相距约2.9km。坝型为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100m,坝顶长300m,左坝头设开敞式溢洪道,堰顶高程235.0m,溢流净宽12.0m。正常蓄水位高程243m,总库容为1611万m3。
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共涉及安吉县2个乡镇(天荒坪镇和山川乡)7个行政村(大溪村、横路村、山河村、银坑村、马吉村、五鹤村和马家弄村)32个村民小组。建设征地范围内无搬迁安置人口,涉及生产安置人口439人;影响各类房屋2306.67m2;征收(用)各类土地3785.93亩,其中水库淹没影响区淹没影响各类土地665.23亩,枢纽工程建设区永久征收各类土地2582.56亩,临时征用各类土地538.14亩。专业项目处理包括复建S13三级公路4.38km和S13省道进场公路加固段;库周汽车便道2.8km,库周毛竹运输桥一座;复建安吉县电力公司10kV输电线路11.37km;安吉县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线路复建18km、迁建2.6km;安吉县广播电视线路复建8.3km、迁建1.3km;天荒坪电站加油站、变电所迁建补偿;天荒坪电站10kV电力线路复建3.6km、天荒坪电站35kV电力线路复建7.68km、天荒坪电站通信线路复建9.97km;5座小水电站货币补偿;文物古迹处理等。水库库底清理包括水库淹没区正常蓄水位以下区域的卫生清理、建筑物与构筑物清理、林木清理等。
2.2 招标范围
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独立评估招标范围为对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涉及范围内的移民生产生活水平恢复、区域社会环境适应性及后续发展情况、专项设施迁(复)建功能恢复、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工作情况、移民安置规划实现程度和安置效果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提出评估结论;参与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阶段性(截流、蓄水)验收和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竣工验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暂定为2017年12月1日)起至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竣工验收完成后一年止(移民安置竣工验收时间暂定为2023年,以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近5年内承担过2个及以上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综合监理或移民安置独立评估工作;
(3)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的移民安置独立评估机构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还应具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综合监理或移民安置独立评估工作经验;拟投入本项目的评估人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相关注册证书;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内无亏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中标人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8时30分至2017年11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