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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度车辆保险项目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本项目为2017-2018年度车辆保险项目采购(采购编号:NC40072017000090,代理机构编号:GPDIXJ-2F-2017-1151)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

本项目为2017-2018年度车辆保险项目采购(采购编号:NC40072017000090,代理机构编号:GPDIXJ-2F-2017-1151)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加本次谈判。

1、项目概况: 1.1项目范围:为了有效降低公司车辆在发生安全相关事故时的损失和责任,现需对公司的车辆保险参保内容进行商务谈判。 1.2标的金额:人民币15万元。 1.3服务时间:按采购人的规定时间进场服务之日起一年内(具体以实际签定的合同为准)。 1.4 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2.1.1供应商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许可、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同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1.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2.2供应商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并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3其他要求: 2.3.1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2.3.2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单位和咨询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等有任何关联。 2.3.3供应商必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2.3.4信誉要求及廉洁诚信要求:供应商无被责令停业、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况、2014年1月1日至今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其他要求,并提供《信誉承诺函》和《廉洁诚信承诺书》(按谈判响应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3、获取谈判文件 3.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7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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