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范围:
1.1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浙江省长兴县华能长兴电厂。
工程内容: 2018年化学分析仪表维护。
1.2项目范围
负责华能长兴电厂全厂化水系统、1号机组、2号机组在线化学仪表、脱硫系统化学分析仪表的维护、检修、管理工作,负责化学实验室仪表、仪器的缺陷检查、技术厂家联系、缺陷处理的配合工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2.1.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6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不良记录。
2.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2.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9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10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资格专项条款:
-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具有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化学分析仪表现场维护人员至少一人须持有有效的电厂化学仪表检验员证书;
- 投标人具有不少于5项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的化学分析仪表维护类似业绩,并提供以上合同证明文件复印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3日9:00起至2017年11月9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7年11月3日9:00起至2017年11月9日17:00止)通过电汇或网银的形式向以下账户支付标书费,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通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3.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