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方式:信用,发行期限:5年以内,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二、企业概况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煤炭、岩盐、化工、电力、建材、电商物流、管理输出、资源开发于一体的国有大型现代化企业集团。成立于2002年7月8日,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运河路16号,注册资本:27220万元,法人代表:虢洪增。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资产总额58.46亿元,流动资产25.74亿元,非流动资产 32.72亿元,负债总额37.62亿元,所有者权益 20.84亿元。 三、法律服务范围 1.对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和审验核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对本次发行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向发行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协助发行人起草、审查或修改本次发行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应对发行过程中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办理发行人委托的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法律事务。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依法设立,近五年连续正常执业,具备较强的专业实力,具有丰富的债券发行法律顾问工作业绩; 2、资信良好,近三年未受到有关行业或行政部门处罚,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具有健全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 5、项目机构组成: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律师资格证书,执业年限10年以上,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需全程负责尽调现场工作,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拟投入本项目专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具有律师资格证书的不少于1人,执业年限5年以上,均为企业正式员工; 6、总部投标、总部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法律意见书基本要求 在确定律师事务所后即签订委托合同,同时进入尽调现场,现场尽调完成后7天内提交法律意见书。 六、费用结算 委托协议签订后即组织人员进入尽调现场,完成现场尽调工作并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待非公开债券发行成功并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后支付全部款项。 七、报价方式 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报价,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所报价格为包含现场工作中住宿费用和增值税的含税价格费用,结算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提供现场工作中必要的餐饮费用,此外不再提供其他费用。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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