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委托,对公开招标2018年华中区域0801长岭无水乙酸钠所需无水乙酸钠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全部企业。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1010-0801-1033-B1 2.项目内容:公开招标2018年华中区域0801长岭无水乙酸钠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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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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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水乙酸钠\≥99% 工业级 25kg/袋 | 200.00 | 吨 | 包1-无水乙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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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招标企业 | 第1名份额 | 第2名份额 | ||||||||||||||||||||||
B1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 60 | 40 | ||||||||||||||||||||||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12月31日、长岭分公司要求送货地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商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 或ISO9001证书,体系认证范围覆盖化工类产品并在有效期内。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11月7日8:00时至2017年11月22日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或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2603室。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9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9日09:00时。 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2603室。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7年11月29日09:00时前与武鹏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李凤莲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如招标人对入围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时,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动终止候选人资格,同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1)近一年标的物在招标人装置有使用业绩的中标人,货到验收合格后结算付款;(2)近一年标的物在招标人装置无使用业绩的中标人,先与中国石化使用企业签订技术协议,试用考评合格后,签订框架协议,货到验收合格后分批结算付款。(3)首次供货中标供应商,需按招标人新剂准入要求履行技术交流、签订技术协议和试用程序,如经技术交流,产品无法满足买方生产要求,或试用后经过评价不合格,则双方签订的框架协议履行自动终止,因技术交流或试用不合格导致框架协议无法履行,不纳入违约范围。(4)HSE要求:中标人须确保在购销、加工、包装、存储、运输等过程中遵守HSE(安全、环保、健康)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及满足中国石化HSE(安全、环保、健康)的相关要求,标的所有权移交给招标人前的所有安全、环保、健康等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5) 对于使用后废弃包装物中标人必须回收,并保证运输、储存及处置符合HSE(安全、环保、健康)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及满足中国石化HSE(安全、环保、健康)的相关要求。(6)标的物检验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拒收、退货或解除协议。如造成经济损失,情节恶劣的,取消该标的物下一年度投标资格。(7)本次招标物无水乙酸钠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评标打分时 ,不适用以下2个条款,不做为否决项A、公路或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及从业人员上岗相关证件(自有或委托第三方,提供运输协议)。B、 标的物属危化品,未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商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若承诺在其本厂区内销售的可不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中间商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和生产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评标细则中的“服务指数”评分依据无需投标商提供。。 21.投标说明:一、本标段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启用了CA认证系统。只接受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报名、支付标书费和领取招标文件。登录账号前投标人可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下载操作手册和投标软件制作工具。电子标书使用中国石化投标软件制作工具制作,完成后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标书和不加密电子标书。加密技术电子标书和商务电子标书在开标前须上传至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否则一律否决投标资格。 投标人投标时需同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标书的书面打印版本,且须加盖公司公章。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和投标保证金回执须分开密封,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均为一正四副,投标保证金回执一份)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投标软件制作工具制作的后缀为.nZGSHWZTF的未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须与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同时生成),未加密的技术电子标书和商务电子标书单独存于2个U盘分别密封提交。提供其它格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或者不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注册、报名、购买标书、、购买CA加密锁(U盘)、下载招标文件、制作、上传投标文件、支付投标保证金等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请咨询服务电话01051957458或010-59968988。 请注意:投标人须携带已购买的CA加密锁现场解密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标书或通知业务人员远程解密。 二、本标段为框架协议物资招标采购,有效期为12个月,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以具体订单为准。 三、本标段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项目每项均为否决项,资格后审项目为招标公告中第5、第6项。 四、投标人必须在技术标书中逐条响应以上资格后审项目的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若因证明材料不全导致评委无法判断投标人资质是否合格,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五、资格后审条件中的第5.2、5.3、5.4项按照附件《资格审查条件承诺书模板》准备,并在技术标书中提交。 六、本标段投标保证金统一为人民币10050元,投标保证金只接受网上支付(在线代扣)和线下支付(银行网银、柜台付款),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中心指定账号,同时须在附件信息中注明所投标段的招标编号。注意:如选择线下支付方式,请按照支付平台指定的开户银行、账户名称、收款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此收款账号仅供投标人在此标段递交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使用,其他标段费用请勿汇入此账号,其他投标人请勿汇入此账号,否则,后果自负。如借用其他投标人账号支付保证金,一律视为串标行为,使用同一账号的投标人均被否决。 七、注意:投标人须独立制作、生成和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台电脑上生成加密投标文件的情况视为串标,一律否决投标资格。 八、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位投标人,请注意,自2017年7月1日起,我招标中心全面实施标书费发票自助下载功能。财务人员按照投标人缴纳标书费金额开出电子发票后,系统将自动发送至投标人预留的邮箱中,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打印。 同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投标人须在报名参加投标时完善以下信息,包括公司基本资质、财务信息、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详细收件地址等,并确认信息准确无误。 2、如缺少纳税人识别号,则无法开出标书费发票! 3、如缺少电子邮箱地址,则无法发送标书费发票! 4、如缺少详细收件地址,则无法邮寄中标服务费发票等资料! 5、6月30日之前发出的招标公告,投标人没有收到标书费发票的,请与该标段招标中心业务人员联系(武鹏,wzwup@sinopec.com,13118955907),同时提供准确的电子邮箱信息!。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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