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新闻 » 正文

昆明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选择测绘技术服务入围单位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昆明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选择测绘技术服务入围单位已由昆明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会议纪要2017年第1期批准,项目业主为昆明市土地开

昆明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选择测绘技术服务入围单位已由昆明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会议纪要2017年第1期批准,项目业主为昆明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资金来自中心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只有1个标段,入围单位数量为2家,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由高到低依次推荐第1至第2家为中标入围候选单位,不足2家的以实际评审入围家数为准。 2.2建设地点:昆明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辖区内各县区。 2.3服务内容及规模:昆明市富民县、禄劝县、两区、嵩明县、寻甸县、晋宁县、宜良县、石林县、东川区等县区的土地整治项目现场勘测以及勘测定界工作所涉及的(1)国土类工程测量相关业务;(2)国土类不动产测量相关业务;(3)国土类土地勘测定界相关业务。 2.4 招标范围:昆明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管辖范围内经审批的土地整治项目测绘相关业务,具体以招标人委托的任务书为准。 2.5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国土资源部标准及云南省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6 服务期限: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工作,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成果文件。 2.7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8 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独立企业营业执照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至少承担过2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土地整治项目或土地勘测定界或勘测定界工作所涉及的国土类工程测量相关业务或国土类不动产测量相关业务或国土类土地勘测定界相关业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为已签订的合同。 3.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测绘类或规划类中级及其以上职称,2014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测绘类项目。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按《昆监管联发(2014)3号》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1月07日至 2017 年11月11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下午 16:3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cg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