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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遥墙中学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一、采购项目名称:济南高新区遥墙中学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SDZC-2017-059三、项目分包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

一、采购项目名称:济南高新区遥墙中学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ZC-2017-059 三、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备注 无 食堂经营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社会餐饮公司;须提供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具有承担大型餐饮供餐的能力; 3、须提供2014年至今的与学校签约的食堂经营合同一份; 4、餐饮经营各个环节制度规范,文字表述清楚、到位,制度具有指导日常餐饮操作、食品安全、人身安全、洗消消毒、燃油使用、机械操作、添加剂使用等的针对性; 5、具有一定规模和操作队伍,员工餐饮工作经验丰富,思想品质好,具有为学生服务的思想; 6、公司法人,具有一定的经营理念,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能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有为发展、提升学校餐饮业贡献力量的思想; 7、服务期:“1+2”年模式。根据师生满意程度和运营投入资金情况,决定经营1年后可否延长2年; 8、对经营者要求: 1)租赁经营者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校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学校给予餐饮公司一定的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2)经营者,所有员工自行招聘,一切经济责任、人员安全责任及法律责任自行承担。 3)学校有义务配合经营者管理食堂,有权利对租赁公司在经营中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卫生、食品安全、进货渠道、等进行监督检查。 9、投标风险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物价起伏等因素造成的投资成本增加的后果。 2)需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3)履约保证金的使用:用于经营者违反《食品卫生法》,违反校内外管理条例、规章制度,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期满,租赁期内不正常营业,协议期内私自转让,给学校或师生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处理意外事故。合同期满后,若无不良记录,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 10、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17年11月07日至2017年11月1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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