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汽车零部件基地项目IT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2017-11-07
招标编号:WZZB-2017-273
开标时间:2017-11-2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汽车零部件基地项目IT工程(二次);
2.2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大众华北生产基地”;
2.3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66973平方米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施工
2.5招标范围:通信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管理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设计图纸及工程清单中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2.8 计划投资额:655.1193万元,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规定)。近三年(提供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不亏损)。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正项目经理1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无在建工程证明。(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副项目经理1名、安全项目经理1名,均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或天津市投标资格的IC卡。
3.5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任职,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7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一汽集团公司监察部【2016】4号文件列入中国一汽永久业务禁止“黑名单”合作商的投标人投标。
3.8 企业信誉需良好,提供检察-院开具的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出具的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
3.9需提供项目经理及被授权人养老保险证明。(该证明出具的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
3.10投标人需在天津当地设有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应土地使用证或房屋合同、办公场所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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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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