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起于古田县泮洋乡新华村(K0+927.273),接镇有干线古田县泮洋支线,并设T型交叉与在建的屏古高速泮洋互通连接线相衔接,接着建新华大桥跨越古田水库至龟山,穿越龟山隧道至本合同段终点,终点桩号YK2+800(ZK+792.845),路线长度1.8727公里。项目区域现有交通干线有:京台线建闽高速已通车,海西网屏古联络线即将通车、现有S202线(与普通国省干线纵五线同走廊)和现有S304 线(与普通国省干线横三线同走廊)以及在建的高头岭连接线等,交通便利。 2 招标条件 本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横三线古田县新华至湖滨段工程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批[2014]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本项目隧道机电材料目前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代理的产品生产商需满足招标人对生产商的要求。 ②质量保证: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规范要求等最新质量标准要求。产品质量、规格型号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近两年内(2015、2016年)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③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投标人需提供2015、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④供货业绩:投标人近三年有国家重点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用户证明,施工单位对其的检验报告等);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供应商需提供用户服务评价意见。 ⑤履约信用: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未出现违约及被监管部门通报等情况。 ⑥近年内被列入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⑦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同一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制造工厂的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方式 (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2)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5 招标安排 (1)公告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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