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受北京华源热力管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涿州—房山供热工程输热主干线项目大宗物资降氯剂和防腐阻垢剂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一、招标信息: 1、项目法人:北京华源热力管网有限公司 2、概算金额: 150万元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企业自筹 4、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涿州—房山供热工程输热主干线项目 项目地址:河北涿州、北京房山 项目描述:涿州-房山供热工程输热主干线项目从涿州热电厂引出到北京界,沿京石高速公路东侧绿化带、房窑路、规划十路、石夏路、良常路、白杨东路、揽秀南大街敷设,终点为房山区良乡热源子站,全长约33公里。 招标标的物: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BIEE17-HYRL-062 涿州—房山供热工程输热主干线项目大宗物资降氯剂和防腐阻垢剂招标 5、投标人资格条件(*为必要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应具备独立签订合同及完整的提供上述招标标的物的能力; 2、*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注册时间5年以上(含5年); 5).投标人需具备:具有化工产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有化工产品储存能力; 6).银行开具的制造商近6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3、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证明(如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查询中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对其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在联合体投标中,联合体中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对联合体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制惩戒方式。 二、报名及投标流程: 1、相关???序说明: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8日9:00—11月13日16:00在北京能源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及报名。 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11月8日9:00—11月13日16:00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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