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见下表(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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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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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120/17-QT-0503 |
年产300万吨超细粉煤灰固体废弃物配套工程二期灰场林业用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700 |
五、招标工程总体概况: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工程名称: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2.工程规模
一期2×600MW及二期2×1060MW空冷燃煤机组。
3.建设地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
4.具体内容:年产300万吨超细粉煤灰固体废弃物配套工程二期灰场林业用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编制年产300万吨超细粉煤灰固体废弃物配套工程二期灰场林业用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需提供满足资质条件的合同影印件(包括封面、供货范围、联系方式、双方签字页)、投运时间及投运证明、机组容量,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评标过程中不再补充业绩证明。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7.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7.2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具有3项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绩,投标人需业绩合同复印件;
7.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5自开标日前三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
7.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工作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请投标商一定要逐条提供证明材料,并注意公告上要求的时间段,防止因某一条未提供或者提供的业绩不是规定时间内的而废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11月7日~2017年11月13日17:00.
3、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7日~2017年11月13日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