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POWERCHINA-0307-17059
一、招标条件
受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综合支吊架和抗震支吊架,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主体工程4301标段位于龙华新区,线路总体呈南北向,由4号线二期工程终点清湖站北端引出,自南至北依次沿和平路、观澜大道,终点设于松元厦站。本标段线路全长7.88km,其中高架段1.753km,地下段5.953km,过渡段0.174km。全线包含清湖站(不含)~清湖北站区间、清湖北站、清湖北站~竹村站区间、竹村站、竹村站~茜坑站区间、茜坑站、茜坑站~长湖站区间、长湖站、长湖站~观澜站区间、观澜站、观澜站~松元厦站,松元厦站,其中清湖北站为高架车站,其它5站为地下站;与其它轨道交通换乘站2座,分别在长湖站与规划轨道交通18号线换乘,松元厦站与规划轨道交通10号线支线(中轴线)换乘;另外在观澜站与龙华有轨电车示范线换乘。
本项目常规设备及安装装修工程(4301-4工区)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施工: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主体工程4301标段工程合同总工期为1399日历天。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主体工程4301标段工程发包方为港铁技术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施工承包方为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2、招标范围: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主体工程4301标段工程所需综合支吊架和抗震支吊架。
3、采购数量: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 量 | 备 注 |
综合支吊架 | 批 | 1 | 共六个车站 详见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 |
抗震支吊架 | 批 | 1 |
车站分别是:清湖北站、竹村站、茜坑站、长湖站、观澜站、松元厦站,其中清湖北站为高架车站。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2018年05月至本项目供货结束,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
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或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的国外品牌代理商(国内品牌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投标产品。
1.2代理商投标时须出具投标产品生产(或其在国内销售)企业正式(且唯一)授权文件,且代理商和被代理企业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1.3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1.4投标涉及到的每种产品及附(配)件均须具有省部级以上检测单位出具的具有CMA图章的检验报告至少各1份,检验报告的出具时间为近一年或在有效期内,检验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中对检验报告的要求。
1.5投标材料生产企业必须具有:
1.5.1综合支吊架:五年内至少具有1项已开通运营业绩,必须具有自2014年后3个以上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其中至少1份合同额(同一项目)达200万元以上,至少有1项地铁工程供货业绩,需同时出具供货项目用户的履约情况证明。
1.5.2抗震支吊架:必须具有自2014年后3个以上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其中至少1份合同(同一项目)额达200万元以上,需同时出具供货项目用户的履约情况证明。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两项业绩要求并具备招标产品的设计能力和经验方可投标。
1.6近三年投标人企业信用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07日至2017年11月20日17时前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dlztb.com)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dlztb.com)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