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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美丽乡村建设规划项目招 标 公 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本海口市龙华区美丽乡村建设规划项目 已由 海口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海龙发改投资[2016]23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海

本海口市龙华区美丽乡村建设规划项目 已由 海口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海龙发改投资[2016]23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海口市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有效指导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完善村庄基础设施,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对龙华区龙桥镇道贡村、玉符村、玉荣村;龙泉镇椰子头村、新联村、翰香村;遵谭镇东谭村、咸东村、咸谅村;新坡镇新坡村、仁里村村庄的美丽乡村进行建设规划。规划编制费:2100000.00元。 2.2 规划地点:海口市龙华区。 2.3 计划编制工期:4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规划编制及相关服务。 2.5 项目设计要求:达到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的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规划编制项目的业绩(金额不限)。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达到设计要求的能力。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3.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3.4 投标人须提供经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的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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