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靖宇镇珠子河北岸(国税局—八宝栏子河大桥)段道路及景观带建设工程 项目 已由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靖发改审批字【2017】25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靖宇县市政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靖宇镇珠子河北岸(国税局—八宝栏子河大桥)段道路及景观带建设工程 2.2标段划分:本项目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财政、落实 ; 2.3招标内容及规模:景观带面积24141.57m2,堤顶路全长240 m,道路面积4925.5 m2,总占地面积29067.07 m2,包括道路、景观绿化、给排水、电气等工程。 2.4招标范围:针对项目概况所述内容进行工程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工程建设地点:靖宇县县城珠子河北岸,西起国税局,东到八宝栏子河大桥; 2.6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 年 5月 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8 年 11月 30 日,总工期 214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3.2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