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新闻 » 正文

湖南省泸溪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浦市镇岩门溪村3~9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湖南省泸溪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浦市镇岩门溪村3~9组)工程已由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泸发改发[2016]275号文批准

本湖南省泸溪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浦市镇岩门溪村3~9组)工程已由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泸发改发[2016]27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地方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泸溪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泸溪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浦市镇岩门溪村3~9组)工程 2.2 建设地点:泸溪县。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浦市镇岩门溪村3~9组工程位于泸溪县浦市镇岩门溪村境内,主要项目有水源工程、泵房工程、输(提)水管道工程、供水池工程、净水设备工程及供水管道工程等项目等,经县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审定金额为203.14 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泸溪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浦市镇岩门溪村3~9组工程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合同明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5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2.6其他要求: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7年11月8日~2017年11月1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cg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