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项目简介:
营口仙人岛热电工程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厂址处于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中心地带,是仙人岛能源化工区规划建设的集中供热热源。本期工程建设2×50MW高压超高温背压机组,配置3×350吨高压超高温燃煤锅炉,同步建设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并预留二期供热机组扩建场地。三大主机厂家分别为哈尔滨锅炉厂有限公司、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和山东济南电机厂有限公司。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163563万元。
营口仙人岛热电配套供热管网工程,包括工业蒸汽供汽管网(中、低压)及供热首站一座。蒸汽管网工程范围为华能营口仙人岛热电厂至恒利化工、太古食品、中海沥青、港五公司以及康辉石化和新建热网首站之间的蒸汽管道。管道采用架空和直埋相结合的敷设方式,架空主管道主要利用现有综合管架,部分地段需新建管架,新建低压管网管径为DN350-DN900,管网总长度约为17120米,其中直埋管道约为2240米,架空管道约为14880米。工程概算总投资12227万元。
1.2 工程项目地点:华能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
1.3工程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招标范围:
2.1仙人岛热电共3台368t/h锅炉,每台炉的烟气脱硫原烟气侧和净烟气侧各设置一套烟气连续监测装置(CEMS),另外总排口设置一套烟气连续监测装置(CEMS)安装在烟囱上,脱硫原烟气侧监测参数为SO2、O2、烟气量、压力、温度、烟尘、湿度,脱硫净烟气侧监测参数为SO2、NOX、烟尘、O2、烟气流量、压力、温度、湿度等。总排口烟囱烟气侧监测参数为SO2、NOX、烟尘、O2、烟气流量、压力、温度、湿度等。
2.2仙人岛热电共3台368t/h锅炉,每台锅炉配套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还原剂为液氨的脱硝装置,脱硝装置SCR进、出口烟道上设置NOx、O2取样分析仪。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近三年(2014年10月—2017年10年)独立承担并完成不少于3个类似本标项目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4.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省环保厅备案。
4.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6 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4.7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9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10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1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4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11月08日9:00起至2017年11月12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出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5.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5.5招标文件费:1026元/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