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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供电局2017年营销管控中心设备维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包头供电局2017年营销管控中心设备维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编号:DCZX17-NM-1115立项批文:包供财【2017】5号招标简介:依据

包头供电局2017年营销管控中心设备维护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DCZX17-NM-1115 立项批文:包供财【2017】5号 招标简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包头供电局2017年营销管控中心设备维护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次的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采购人所需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 2、采购内容: 营销管控中心设备维护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潜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售后服务承若书),且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且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潜在供应商需提供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国家权威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或校准证书; 3.3 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计量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产品型式认可证书的,应提供相应证书;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或(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有有效的二维码,否则证明无效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6 供应商近三年(2014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 4.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07日至2017年11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接待。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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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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