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就中原环保用户热力工程监理单位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原环保用户热力工程(热力站至主干网之间的一级支网工程)监理单位入围项目 2、招标编号:XCZB02-1711012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确定招标人及所属热力公司用户热力工程监理单位入围名单,拟确定三家中标入围单位,合同期2年,对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热力公司供热区域内需并入主干管网的热力站、供热管网(指热力站至主干网之间的一级支网)等施工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 5、监理服务期要求:监理服务周期为自监理合同签订后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具有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指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供热管网或热力站等建设项目的监理业绩不少于1个(以2014年1月1日以来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和监理合同原件为准)。 5、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6、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报名须知: 1、符合本招标公告相关规定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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