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安泽分公司的委托,对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安泽分公司安泽县乡村屋顶式光伏发电并网工程组织公开招标。
重新招标原因:否决全部投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安泽分公司安泽县乡村屋顶式光伏发电并网工程重新招标 1.2资金来源:技改、大修资金 1.3资金总额:90万元 1.4招标编号:NX17-CXGC027-AZ 1.5建设规模:本工程涉及安泽县府城、冀氏、和川镇和良马乡共17个村,共安装S13-400kVA变压器2台,三相4表位表箱41个,三相6表位表箱16个,电缆分支箱14台。敷设YJLV22-0.6/1kV-4*10型电缆6000米,YJV22-0.6/1kV-4*25型电缆1385米,YJV22-0.6/1kV-4*50型电缆710米,YJV22-0.6/1kV-4*95型电缆1078米,YJV22-0.6/1kV-4*120型电缆90米。 1.6招标范围:施工 1.7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1.8工期要求:20天 1.9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本次招标合同的权利;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四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同类型工程的施工业绩不少于3项; 2.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是本单位注册)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担任过同类项目施工工程。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在建工程; 2.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包括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 2.6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为准);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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